根据工作需要,经市政府研究同意,市规划局、水务局、物价局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。具体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岗位、条件及数量
1、市规划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5名(规划设计专业1名、建筑设计专业1名、勘测设计专业2名、文秘专业1名)。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,年龄35周岁以下(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)。
2、市水务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5名(农田水利或相近专业3名、机电排灌工程或相近专业专业1名、中文或文秘专业1名)。其中:农田水利、机电排灌工程或相近专业具备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,中文或文秘专业具备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,年龄在27周岁以下(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)。
3、市物价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2名(经济管理或财会专业),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或取得相关执业证书者优先。具备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,年龄在30周岁以下(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)。
二、招聘对象
(一)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:
1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、法律、法规;
2、遵守纪律、品行端正,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;
3、应聘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的,应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层次、专业、职业(执业)资格或技能条件;
4、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;
5、身体健康。
(二)有下列情况之一的,不受理应聘:
1、受党纪、政纪处分期未满或正在接受审查的;
2、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;
3、曾受刑事犯罪受过刑事处罚,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被劳动教养的;
4、现役军人;
5、法律、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。
三、招聘办法与程序
本次招聘按照个人自愿报名、资格审查、笔试、面试、体检、考核的程序进行。报考同一岗位人员的数量须形成竞争比例,报考人数达不到竞争比例的岗位,可适当削减岗位数量。